法律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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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2023-01
- 工程设计发生变更,承包人主张工期延误损失,能否支持?
- 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量及变更工程设计,但承包人未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的,应视为双方未变更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工程量的增加及工程设计的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工期延长。——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5698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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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2023-01
- 承包人收到开工令后,现场却无法施工的,如何算开工日期?
-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勘察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监理人出具的开工报告、项目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据,综合判断项目开工日期。——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5698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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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2022-12
- 工程中标后,能否再变更中标价款和施工范围?
- 对中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等内容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属于另行订立的与经过备案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无效协议。——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5698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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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2022-12
- 发包人提起反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 在承包人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本诉之后,发包人基于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工程质量、工期延误为由提出反诉,本诉与反诉虽基于相同事实依据、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法院亦有理由不受理发包人提出的反诉,释明发包人另行诉讼。——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56986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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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
- 施工合同无效时,约定的工程价款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必然影响承包人参照相关合同条款请求支付工程款。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且工程已投入使用,可以以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作为鉴定工程价款的取费依据。———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5698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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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2022-12
- 承包人在竣工前才取得承包资质,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 承包人虽具有工程总特级资质,但若不具备与建设工程相应的承包资质的,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效力补正规则;在撤离施工现场之后、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尚未取得与建设工程相应的承包资质的,据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恢复法律效力。———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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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2022-12
- 建工优先权适用18个月还是6个月?
- 建设工程纠纷发生在民法典之前,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适用十八个月的除斥期间,而不适用六个月的除斥期间,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广东巴蜀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1331605698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